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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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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层正职空缺岗位选任有关工作的通知(党组字〔2019〕115号)

【发布日期: 2019-12-10】

根据校党委《2019年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》(党组字〔2019〕103号)文件精神,经学校党委研究,决定启动中层正职空缺岗位人选的选拔工作,为做好选拔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选任岗位

(一)职能部门正职(2个)

1.教务处处长

2.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

(二)教学机构、教辅机构党务正职(4个)

1.园艺科技学院党委书记

2.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书记

3.食品科技学院党委书记

4.图书馆党总支书记

(三)教学单位行政(业务)正职(6个)

1.化学工程学院院长

2.工商管理学院院长

3.艺术学院院长

4.文法学院院长

5.外国语学院院长

6.数学与信息科技学院院长

(四)教辅机构业务正职(2个)

1.学报编辑部主任

2.新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

二、任职资格与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。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依照中共中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校党委《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(试行)》(党组字〔2019〕102号)执行。

(二)任职年龄。

提任中层领导正职的,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(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。

三、报名具体要求

1.个人报名。报名人员在校园网首页下载并填写《中层正职空缺岗位报名表》。报名表于2019年12月12日上午12:00点前交组织部干部科(逸夫楼1129室)(电子版发送至zzb8117@126.com),截至报名结束时间未提交报名表的视为自愿放弃换届选任。

2.教务处处长属于进一步使用岗位,报名人员须为中层正职干部。其他公布的中层正职空缺岗位,符合资格条件的现任中层副职干部均可报名,每人限报2个正处级岗位。

四、工作纪律与要求

要求所有中层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,要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大局意识,在换届期间特别是在工作交接没有完成前,都要坚守岗位,认真履职,确保人在岗在责任在,确保换届工作和正常工作“两不误”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,对通过各种方式跑官要官、拉票贿选、跑风漏气、说情打招呼的情形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。

干部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:

举报电话:8068117

电子邮箱:zzb8117@126.com

附件:

《中层正职空缺岗位报名表》

  

党委组织部

 2019年12月10日